臺北市立民權國民中學 Guidance Office, Taipei Municipal Minquan Junior High School   >
促進親師合作,推動家庭教育 落實三級輔導,健全身心發展 規劃輔導活動,培養樂觀自信 探索生涯進路,鼓勵適性揚才 深化特殊教育,激發學生潛能

2018年8月7日 星期二

輔導或特教相關法規

◎社政相關法規

輔導相關法規

學生輔導法 -發展性輔導、介入性輔導或處遇性輔導之三級輔導之內容
-學校校長、教師及專業輔導人員,均負學生輔導之責任 -學校需成立輔導工作委員會
學生輔導法施行細則 -學校輔導教師資格及校內專任輔導教師編制 -初任輔導主任或組長、輔導教師及初聘專業輔導人員四十小時之職前基礎培訓課程之要求 -學生家長、監護人或法定代理人,應依學生教育輔導法第二十一條第一項規定,配合學校安排之學生輔導計畫及相關措施,並要求學生遵守


特殊教育相關法規(身心障礙與資優教育)



專業倫理守則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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